宁南霉素PD20097122
- 登记证号
- PD20097122
- 农药名称
- 宁南霉素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
- 登记证持有人
- 德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0-11
- 批准日期
- 8%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增加杨树腐烂病、柑橘树溃疡病。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宁南霉素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杨树 | 腐烂病 | 100-150倍液 | 涂抹 |
| 柑橘树 | 溃疡病 | 800-1200倍液 | 喷雾 |
| 水稻 | 黑条矮缩病 | 45-60毫升/亩 | 喷雾 |
| 烟草 | 病毒病 | 42-63毫升/亩 | 喷雾 |
| 番茄 | 病毒病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斑点落叶病 | 2000-3000倍液 | 喷雾 |
| 辣椒 | 病毒病 | 75-104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用于水稻、烟草、番茄、辣椒作物时,应于作物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连续喷2—3次,推荐兑水量每亩30—60公斤,间隔7—10天。2.本品用于苹果树、柑橘树作物时,应于作物发病前或发病初期进行常规喷雾施药,可用药2—3次,间隔7—10天1次。3.本品用于杨树作物时,防治杨树腐烂病应于杨树枝条萌发前,刮除病斑后涂抹病疤,可用药2次,间隔7—10天。4.本品在烟草、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苹果、柑橘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番茄、辣椒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本品属于胞嘧啶核苷肽型广谱抗生素杀菌剂,具有预防、治疗作用。本品可延长病毒潜育期、破坏病毒粒体结构,降低病毒粒体浓度,提高植株抵抗病毒的能力而达到防治病毒病的作用;同时本品还可抑制真菌菌丝生长以及抑制革兰氏阴性和阳性细菌,并能诱导植物体产生抗性蛋白,提高植物体的免疫力。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