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苯隆PD20211180
- 登记证号
- PD20211180
- 农药名称
- 噻苯隆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8-5
- 批准日期
- 8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苯隆8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脱叶 | 20-25克/亩 | 茎叶喷雾 |
1.在棉铃自然开裂率达70%左右,以推荐剂量对水均匀茎叶喷雾施药一次,每亩兑水40公斤。用药过早易影响棉花纤维品质。2.施药时做到均匀喷洒,尽量在无风无雨时施药,避免雾滴漂移,危害周围作物,气温在20℃以上时,使用效果更佳。3.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
本品是一种脲类植物生长调节剂,为棉花落叶剂。被棉株叶片吸收后,可及早促使叶柄与茎之间的分离组织形成而落叶,有利于机械收棉花,提高棉花品质、霜前花比例,并可使棉花收获提前10天左右。
1.本品现配现用,兑好的药液切记久放,不用金属容器盛装药液。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施药后药械应彻底清洗,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河流。2.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4.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作他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性。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干净。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请医生诊治。4.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属于极易燃物,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