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化胆碱PD20211176
- 登记证号
- PD20211176
- 农药名称
- 氯化胆碱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同州大成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8-5
- 批准日期
- 60%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陕西大成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化胆碱6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蒜 | 调节生长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1.在蒜头膨大初期喷雾施药一次,此后间隔10-15天喷施一次,共喷施3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大蒜上使用每季最多使用3次。
本品可提高作物叶片叶绿素、可溶性蛋白和植物碳水化合物的含量,提高超氧歧化酶的活性,增加叶片的光合效率,制造更多的营养物质。用于调节大蒜生长。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植物生长调节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3.施用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长衣、长裤;施药中禁止饮食、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使用过的施药器械,应清洗干净方可用于其它的农药。5.6、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在装卸、运输时应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