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螨嗪PD20097135
- 登记证号
- PD20097135
- 农药名称
- 四螨嗪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凯斯特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0-15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四螨嗪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全爪螨 | 1600-2000倍液 | 喷雾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本品剂型为悬浮剂,静止后药剂会有分层,但不影响质量和药效,使用前摇匀药液。 3、本品应在柑橘全爪螨盛发期施药,注意均匀喷雾,喷雾时必须做到叶背、叶面均匀周到。
本品是一种杀螨卵药剂。对幼、若螨有效,具触杀作用,无内吸性。它可以穿入到螨的卵巢内使其产的卵不能孵化,是胚胎发育抑制剂,但无明显的不育作用。它具有亲脂性,故有较强的渗透力,在低温下对卵有较好的效果,用于防治柑橘树全爪螨。
1、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本剂主要作用杀螨卵,对幼螨有一定效果,所以在螨卵初孵用药效果最佳。 3、在螨的密度大或温度较高时施用最好与其它杀成螨药剂混用,在气温低(15℃左右)和虫口密度小时施用效果好。 4、与噻螨酮有交互抗性,不能交替使用。 5、使用本品时施药人员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 6、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7、未用完药应及时密封,废弃的包装物应及时处理,深埋或焚毁,以免污染环境。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对皮肤有刺激,接触部位感到刺痛、红肿等。主要表现为乏力、头昏、恶心、呕吐、腹泻等。如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若仍有刺激感,应进行眼科专门治疗,误服时,口服30毫升吐根糖浆催吐(儿童酌减),催吐后口服活性炭泥中加山梨醇,活性炭剂量为50-100克,山梨醇最大剂量为150克(儿童酌减),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