咯菌·嘧菌酯PD20211172
- 登记证号
- PD20211172
- 农药名称
- 咯菌·嘧菌酯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泉辉作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8-5
- 批准日期
- 1.5%
- 备注
- 2021年12月20日,登记证持有人变更,原持有人为山东松冈化学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1.2%
咯菌腈0.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辣椒 | 根腐病 | 1000-2000克/亩 | 沟施 |
1.本产品用于防治辣椒根腐病,于辣椒移栽前将药剂均匀撒施于种植沟内,覆土。
本品是由嘧菌酯和咯菌腈复配而成的杀菌剂,具有预防、保护和治疗多重作用。嘧菌酯为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咯菌腈为非内吸苯吡咯类杀菌剂。本产品用于防治辣椒根腐病。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用。 2.本品对鱼类、蜜蜂、家蚕剧毒,水溞高毒,鸟类、蚯蚓中毒,藻类低毒,对赤眼蜂有极高风险性。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鸟类保护区、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应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喷药器械时切忌污染水源。赤眼蜂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使用过的施药器械,应清洗干净方可用于其它的农药。 4.施用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施药中禁止饮食、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 5.丢弃的包装物等废弃物应避免污染水体,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包装物或废弃物。 6.孕妇、哺乳期的妇女、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皮肤刺痛、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抽搐、惊厥、昏迷等。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 入:用水漱口,并饮1-2杯水,对神志不清者切勿催吐,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