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草芽孢杆菌PD20211162
- 登记证号
- PD20211162
- 农药名称
- 枯草芽孢杆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0亿芽孢/克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恒田生物农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8-5
- 批准日期
- 100亿芽孢/克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枯草芽孢杆菌100亿芽孢/克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烟草 | 黑胫病 | 40-60克/亩 | 喷淋茎基部 |
1.本品在发病前或病害初期施药效果最佳。使用前将药液充分摇匀,采用喷淋茎基部的方法,间隔7-10天施药一次,每季连续施药3次。2.请勿在强阳光下施药,傍晚或阴天用药效果较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具有强力杀菌作用,该药剂喷淋在作物表面,其活芽孢利用植物表面的营养和水分进行繁殖,迅速占领整个植物表面,同时分泌具有杀菌作用的活性物,达到有效排斥、抑制和杀灭病菌的作用。
1.本品不能与含铜物质或链霉素等杀菌剂混用。2.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避免饮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本品低毒,对人体无明显中毒症状。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食,应及时携标签到当地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严防潮湿和日晒,药剂应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