咯菌·精甲霜PD20211150
- 登记证号
- PD20211150
- 农药名称
- 咯菌·精甲霜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3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壮苗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8-5
- 批准日期
- 63克/升
- 备注
- 质量分数6%(精甲霜灵3.6%,咯菌腈2.4%)。 2024年8月23日,增加绿豆根腐病、水稻恶苗病和烂秧病。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25克/升
精甲霜灵38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豆 | 根腐病 | 300-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水稻 | 恶苗病 | 300-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水稻 | 烂秧病 | 300-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绿豆 | 根腐病 | 300-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本品使用方便,可供种子公司作种子包衣剂,亦可供农户直接进行种子包衣。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4.本品在作物新品种上大面积应用时,必须先进行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5.按登记用药量,将药剂用适量清水稀释,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
咯菌腈为苯基吡咯类触杀型杀菌剂,通过抑制菌丝体的生长致病菌死亡,可防治镰刀菌引起的苗期病害。精甲霜灵属酰胺类内吸杀菌剂,透过种皮,随种子萌发和幼苗生长内吸传导到植株的各个部位,防治由低等真菌(如腐霉菌、疫霉菌)引起的土传和种传病害。用于防治大豆、绿豆根腐病,水稻恶苗病、烂秧病。
1.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与氧化剂接触。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渗手套和帽子、口罩,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本品对鸟类风险性较高,立即清理暴露在土壤表面的染药种子,严禁畜禽进入。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播种后立即覆土。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避免与氧化剂接触。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过高,装卸、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确保包装不泄漏、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