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硝醇PD20211145
- 登记证号
- PD20211145
- 农药名称
- 溴硝醇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诺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8-5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溴硝醇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甜瓜 | 细菌性角斑病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1. 本品应于甜瓜细菌性角斑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间隔7-10天,连续施药3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甜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本品是一种杀菌剂,主要用于甜瓜细菌性角斑病的防治。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甜瓜细菌性角斑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且对甜瓜安全。
1. 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 本品不能与铝制品接触。 3.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鸟、鱼、溞、藻有毒,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5.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与眼睛接触,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安全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 6. 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和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