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甲·咯·嘧菌PD20211140
- 登记证号
- PD20211140
- 农药名称
- 精甲·咯·嘧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中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8-5
- 批准日期
- 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3.6%
咯菌腈0.6%
精甲霜灵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玉米 | 茎基腐病 | 367-55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本品应于玉米播种前,将药剂加水适量后,进行种子包衣。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本品由精甲霜灵、咯菌腈、嘧菌酯混配而成,具有保护、内吸和铲除功效。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玉米茎基腐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2.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面罩,防渗手套,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等防护用具。3.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4.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5.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播种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6.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7.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高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勿将包衣后的种子、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9.本品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应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速携标签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