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PD20097203
- 登记证号
- PD20097203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乐邦化学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0-18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田 | 一年生杂草 | 120-150克/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花生播后苗前土壤喷雾施药一次,用水量40-60升/亩。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应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施药前整地要平整,避免有大土块及植物残渣。
乙草胺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适用于旱田作物芽前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某些双子叶杂草、大豆菟丝子。本产品由乙草胺原药、乳化剂和溶剂复合加工而成,用于防治花生田一年生杂草。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 3.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未使用过本药剂的地方和单位,应先试验后推广。 4.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水稻对本品敏感。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护眼镜、穿戴手套和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他生物造成危害。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者出现头昏、心悸、胸闷、疲乏、手足发麻等。如药物溅到皮肤或衣物上,要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溅到眼中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误饮本剂时,应立即饮入大量清水或牛奶,并送医院诊治。
1.应贮存在通风、干燥(低温)的室内仓库中。 2.装卸、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4.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