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飞虫气雾剂WP20110184
- 登记证号
- WP20110184
- 农药名称
- 杀飞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65%
- 登记证持有人
- 珠海凯中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8-4
- 批准日期
- 0.65%
- 备注
- 2023年5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中山凯中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0.4%
生物烯丙菊酯0.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喷雾 |
| 卫生 | 蝇 | / | 喷雾 |
用前请摇匀。可直接对准蚊、蝇时,按房间面积向空间适量喷雾。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本品采用水基配方,有效驱杀蚊子、苍蝇,使用方便,气味清香,是改善家居、宾馆等环境卫生的理想用品之一。
1、本品属压力包装,切勿毁坏及焚烧,勿近火喷射,空罐勿投入火中。 2、本品对皮肤有刺激性,避免喷到人体、食物和餐具上,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3、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4、用后洗手。 5、勿倒置使用。 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7、不要同时使用多种气雾剂。 8、使用前请移走或覆盖暴露在外的食物并关闭所有火源。
药液粘上皮肤,可用肥皂水和清水洗净,若不慎误服,请立即携标签送医院根据病症诊治。
1.产品应贮存在50℃以下通风、阴凉、干燥(低温)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曝晒。2.远离儿童,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3.运输装卸要小心轻放。严禁猛烈撞击,且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