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WP20110183
- 登记证号
- WP20110183
- 农药名称
- 蚊香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蚊香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08%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州超威日用化学用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8-4
- 批准日期
- 0.08%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氟醚菊酯0.0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点燃 |
将两个一组的蚊香分开。将蚊香置于蚊香架上,点燃蚊香顶端。 为使蚊香发挥最强效力,请将蚊香放置在上风方向。
采用氯氟醚菊酯为驱蚊成分,扰乱蚊虫神经传导,靶向驱蚊。有效驱蚊,避免蚊虫叮咬。
蚊香点燃时勿置于易燃品旁,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要封存好,使用时注意防火安全。对鱼、蚕有毒,勿在蚕房内及其附近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直接接触。请勿在门窗紧闭的情况下使用,注意通风。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特别注意:若用铁(或石棉网)盘燃点,应注意清理铁丝或锯尺触点的积淀物,适当通风,否则会影响正常燃烧,导致熄火。
如误食,请速就医。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品等商品同储同运。置于儿童和宠物接触不到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