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啶虫脒PD20110815
- 登记证号
- PD20110815
- 农药名称
- 阿维·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8%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恒田生物农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8-4
- 批准日期
- 8.8%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4%
啶虫脒8.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黑刺粉虱 | 4000-5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主要防治柑橘树黑刺粉虱,在4月中旬或者9月中旬,柑橘树黑刺粉虱1-2龄若虫盛发生期开始喷药,推荐本品稀释4000-5000倍液均匀喷雾,喷药时以叶片正反面药液开始滴落为度,根据虫害发生的严重程度,可连续喷施2次,间隔15天,能有效控制黑刺粉虱的危害。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阿维菌素和啶虫脒的复配产品,具有阿维菌素和啶虫脒的双重药效。除有较强的触杀、胃毒作用之外,还具有较强的熏蒸和渗透作用。因击倒力较强,特效期较长,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二者复配有增效作用,用于防治柑橘树黑刺粉虱。
1 本品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2.为保证药效,施药需均匀周到,特别是树叶背面要重点喷雾。 3.本品对鱼、蜜蜂、鸟、家蚕有毒,不可污染池塘等水源,在鸟类保护区、桑园附近、养蜂地区以及开花植物花期禁止使用,施药器械不得在池塘内洗涤,刚施药果园禁止人、畜进入。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施药时需穿戴防护用具,避免与药剂直接接触,勿吸烟和饮食,施药后立即清洗衣物。 5.本品在柑橘树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药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呕吐、出汗、肌肉震颤等。若吸入中毒,将患者移至空气清新处,并保持安静,催吐,并携此标签去医院对症治疗。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应严防潮湿和日晒,药剂应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存,勿与食品、种子、饲料、饮料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