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110813
- 登记证号
- PD20110813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波三江益农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8-4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蚜虫 | 6-12克/亩 | 喷雾 |
选择在晴朗无风或微风天气施药,施药时叶片正、反面均匀喷雾。
本品是氯化烟碱吡啶类杀虫剂,作用于昆虫的乙酰胆碱受体,有较强的触杀、渗透和传导作用,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对刺吸式口器害虫的防治效果较好,速效性较好,持效期较长。
1、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最多使用次数3次。在蚜虫盛发初期,每隔14天防治一次。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时不可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用肥皂洗净手、脸等身体裸露部位,并用水漱口。5、本品不可和碱性物质混用。6、孕期、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本品无特殊解毒药,若发生中毒,应对症治疗。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通风处。3、不慎皮肤接触,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4、如溅入眼中,应用大量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5、如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远离家禽,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物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远离儿童,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4、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轻拿轻放,注意防雨防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