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玛津PD20097234
- 登记证号
- PD20097234
- 农药名称
- 西玛津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中山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0-18
- 批准日期
- 9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西玛津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西玛津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土壤处理剂,被杂草的根系吸收后沿木质部随蒸腾迅速向上传导到绿叶片内,抑制杂草光合作用,使杂草饥饿死亡。本品仅限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1.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毒面罩、防护服、橡胶手套等,并开启除尘设备;严禁在操作过程中吸烟、喝水、吃东西等;工作后要用肥皂洗手、洗脸等并洗澡、更换衣物。2.万一着火,采用雾状水、干粉、泡沫和砂土灭火。3.泄漏或遗洒,用砂土吸收;污染地面再撒上石灰,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污水放入废水系统处理。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药剂可通过食道、呼吸道等引起人体中毒,中毒症状有全身不适、头晕、口中有异味、嗅觉减退或消失等。皮肤或身体裸露部位接触本品后,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洗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立即携标签就医。中毒时可采用一般急救措施。对症处理,治疗时可应用抗贫血药物,呼吸困难时给予氧气吸入,还可给予维生素B和铁剂等。无特效解毒剂。
1.置于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安排专人保管,并加锁。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储同运。3.远离热源或火源,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