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矿物油PD20097241
- 登记证号
- PD20097241
- 农药名称
- 马拉·矿物油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科辉实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0-18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矿物油30%
马拉硫磷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蚜虫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1、应于棉花蚜虫高峰期施药使用,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1-3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马拉硫磷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矿物油对虫卵具有灭杀作用。用于防治棉花蚜虫。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混配使用。 3、为保护蜜蜂,避免在作物开花期使用,桑田及鱼塘附近禁用。 4、本品对皮肤有明显的刺激性,使用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喷药时必须佩戴口罩、手套,勿与皮肤接触。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用后请用肥皂水清洗污染处。 5、使用过的容器,施药械具,包装物及清洗液应妥善安全处理,不可污染水源及环境,废弃物不可他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 误服中毒立即带标签送医院诊治,给病人皮下注射1~2毫克阿托品,并立即给病人洗胃或服催吐剂。上呼吸道受到刺激时可饮少量热牛奶及苏打(1杯牛奶加苏打1茶匙)。眼睛受到沾染时立即用洁净温水充分洗眼睛(最好配成生理盐水)。皮肤发炎时可用20%苏打水湿绷带包扎(每公斤水放苏打15克)。眼睛触药,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1、本品应贮存于阴冷、干燥和通风良好的仓库中,注意防火、远离火源、热源。 2、请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避免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同存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