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灭威PD20097245
- 登记证号
- PD20097245
- 农药名称
- 速灭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0-18
- 批准日期
- 2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速灭威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50-200克/亩 | 喷雾 |
于稻飞虱卵孵化盛期,每亩用制剂对水40公斤均匀喷雾。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速灭威属于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熏蒸作用。本品对水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 2.红糯稻品种对本剂敏感,在分蘖末期使用要适当减少用药浓度。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5.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面罩和胶鞋等防护用品,施药后要及时洗手、脸及裸露的皮肤。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乏力、呕吐、多汗、流涎、视力模糊、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 如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接触皮肤,马上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1.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 2.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仓库中。 3.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品,饲料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