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160966
- 登记证号
- PD20160966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统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7-27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2022年04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源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蚜虫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蚜虫初发盛期用药,注意喷雾均匀,用药次数可根据蚜虫发生轻重而定。 2.大风天或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该产品有较强的触杀和渗透作用,持效期长,对甘蓝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由于作用机制独特,能防治对现有药剂有抗性的蚜虫。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体(水田)。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1.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 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 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