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唑醚菌酯PD20160953
- 登记证号
- PD20160953
- 农药名称
- 吡唑醚菌酯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一帆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7-27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2022年03月25日,增加石斛炭疽病。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唑醚菌酯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杨梅 | 白腐病 | 1200-1500倍液 | 喷雾 |
| 石斛 | 炭疽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黄瓜 | 霜霉病 | 30-40克/亩 | 喷雾 |
1.于黄瓜霜霉病发病前或初期施药,每隔7—10天施一次,可施药3次。视病情发展和天气情况决定每次施药间隔期和连续施药次数。每季最多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2天。2.于石斛炭疽病发病初期进行茎叶喷雾处理,施药间隔期7—1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50天。3.在推广使用前,应在石斛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吡唑醚菌酯为甲氧基丙烯酸酯类广谱杀菌剂,具有保护、治疗、渗透和内吸传导作用。其作用机理为线粒体呼吸抑制剂,即在细胞色素bcl合成中阻止电子转移。
1.施药时必须穿防护衣、戴口罩等防护措施,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等。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等环境。施药后用清水及肥皂彻底清洗脸及其它裸露部位。2.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毒性高,药械不得在池塘等水源和水体中洗涤,残液不得倒入水源和水体中。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3.药剂应现混现兑,配好的药液要立即使用。4.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得随意丢弃。5.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药液不慎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表面;药液不慎接触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不慎误服,立即携标签请医生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