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玛津PD20160943
- 登记证号
- PD20160943
- 农药名称
- 西玛津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临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7-27
- 批准日期
- 9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西玛津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属于三嗪类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根吸收该有效成分传导到绿色叶片,抑制光合作用使杂草致死。加工制剂用于玉米、高粱、甘蔗等地一年生阔叶杂草和部分禾本科。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在开启农药包装、称量配制等操作时建议佩戴防尘口罩,戴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2.泄漏处置方法:泄漏或遗洒,用砂土吸收;污染地面再撒上石灰,用大量水冲洗泄漏污染区,经稀释的污水放入废水系统。 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管理,不能作他用或随意丢弃。 4.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灭火剂:泡沫、干粉、砂土、二氧化碳。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本产品对眼睛、皮肤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避免眼睛、皮肤接触药品,溅到眼睛、皮肤上及时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治疗.若误服应在病人清醒时立即催吐并携带此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建议用吐根糖浆诱吐,呕吐停止后服用活性炭及山梨醇导泻,无解毒剂。
本品应储存于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种、热源。专人保管,置于儿童和其他无关人员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包装密封。防止受潮和雨淋。防止阳光曝晒。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工原料分开存放。操作现场不得吸烟、饮水、进食。搬运时轻装轻卸,保持包装完整,防止洒漏。分装和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