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硫菌灵PD20097286
- 登记证号
- PD20097286
- 农药名称
- 甲基硫菌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普鑫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0-25
- 批准日期
- 7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赤霉病 | 70-100克/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800-1000倍 | 喷雾 |
1.防治苹果轮纹病需在发病前或初期施药,每隔10-15天喷一次。 2.选择无雨天气在早晨和傍晚施药可提高防效,不宜在高温强阳光下施药。 3.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于苯并咪唑类,是一种内吸杀菌剂,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它在植物体内转化为多菌灵,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用于防治苹果树轮纹病。
1.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 3.操作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不饮食、不抽烟。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 4.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 5.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6.避免烈日、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施药。 7.为减缓病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8.使用时避开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作物种类。切勿使药剂污染水源。 9.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症状表现为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无全身中毒报道。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立即催吐、洗胃。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及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远离易燃点,防止高温,严禁与食品、日用品、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