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嘧磺隆PD20097288
- 登记证号
- PD20097288
- 农药名称
- 烟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尚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0-25
- 批准日期
- 40克/升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天津京津农药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烟嘧磺隆4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7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玉米田杂草3-5叶期均匀茎叶喷雾处理,玉米2叶期前及6叶期后勿用药。 2、施药后一周内培土会影响除草效果。 3、施药后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施药6小时后遇雨,不影响效果,无需重新喷药。 4、不用玉米品种敏感性有差异,勿在甜玉米、爆裂玉米、糯玉米、自交系玉米使用,新玉米品种经安全性确定后使用。
本剂为选择性的玉米田专用茎叶除草剂,本品能被叶和根吸收,并通过木质部和韧皮部迅速传导。通过乙酰乳酸合成酶来阻止支链氨基酸的合成。本品用于防除玉米田一年生杂草。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配制药液前,先将药瓶充分摇匀后,按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为避免药害产生,不要重复施药。 2.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 3.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产量。 4.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 5.严禁用弥雾机施药,施药应选择在早上或傍晚时进行。 6.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的玉米田,及与阔叶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 7.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8.施药用具用毕后,将药桶、喷头、管子等充分洗净,避免出现药害。 9.本品对鱼有毒,施药时应远离鱼塘。 10.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11.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皮肤接触:立即使用大量水和肥皂清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如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送医院就诊。
包装物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