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戊菊酯PD85154-55
- 登记证号
- PD85154-55
- 农药名称
- 氰戊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7-26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戊菊酯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果树 | 梨小食心虫 | 10000-20000倍液 | 喷雾 |
| 柑橘树 | 潜叶蛾 | 10000-20000倍液 | 喷雾 |
| 棉花 | 红铃虫 | 25-50毫升/亩 | 喷雾 |
| 棉花 | 蚜虫 | 25-50毫升/亩 | 喷雾 |
| 蔬菜 | 菜青虫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 蔬菜 | 蚜虫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防治柑橘潜叶蛾时在各季新梢放梢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1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 2.本品应于果树梨小食心虫、棉花红铃虫卵孵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1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 2-3次。 3.本品应于蔬菜菜青虫低龄幼虫始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1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 2-3次。 4.本品应于棉花、蔬菜蚜虫发生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1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 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6.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识,3天内禁止人畜进入,以免接触,误服中毒。 7.产品在柑橘树、果树、棉花、蔬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14、7、5(夏) 12(秋冬)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均为3次。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对天敌无选择性,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传导和熏蒸作用。可杀死多种作物上的鳞翅目害虫。
1.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2.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用。 3.在害虫、害螨并发的作物上使用此药,应配合使用杀螨剂。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禽、家蚕高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家禽、水产养殖区施药,应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喷药器械时切忌污染水源。 5.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6.本品不能用于茶树。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冲洗手、脸及裸露部位。 8.丢弃的包装物等废弃物应避免污染水体,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包装物或废弃物。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呕吐、恶心、昏迷、休克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可洗胃但不可催吐,并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