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胶肥酸铜PD20097371
- 登记证号
- PD20097371
- 农药名称
- 琥胶肥酸铜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0-27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琥胶肥酸铜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黄瓜 | 细菌性角斑病 | 113-150克/亩 | 喷雾 |
1.产品在黄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使用时药液浓度不得过大否则易产生药害。 2.本品为保护性杀菌剂,应于在发病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病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 3.本品对桃、李、杏、白菜、菜豆、莴苣等作物敏感。因此严禁推荐单用或与其他药剂混用于上述作物的病害防治。 4. 选择晴朗天气露水干了以后喷药,不宜在低温、高温,潮湿(潮湿大棚内要降低用药量)、持续阴雨、大雾条件下使用,不宜作物苗期、花期使用,以免产生药害。
本产品为有机铜类杀菌剂,琥胶肥酸铜中的铜离子与病原菌膜表面上的阳离子交换,使病原菌细胞膜上的蛋白质凝固,同时部分铜离子渗透进入病原菌细胞内与某些酶结合,影响其活性。
1. 严禁使用铁质容器和器皿稀释、搅拌、存放药液,以免产生反应,不可以通过任何形式的灌溉系统用药。 2.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 喷药时应随时摇晃药液,以免产生沉淀,影响药效。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性,应避免在鱼塘等水产养殖场所水域附近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6.用过的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误服:请勿引吐,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