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氟磺草胺PD20160852
- 登记证号
- PD20160852
- 农药名称
- 双氟磺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7%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7-26
- 批准日期
- 97%
- 备注
- 2023年11月1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双氟磺草胺9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是一种三唑并嘧啶磺酰苯胺类除草剂,该产品为芽后除草剂,加工成制剂后,用于防除阔叶杂草,尤其对谷物和玉米上的猪殃殃、繁缕、甘菊和许多十字花科植物防效尤佳。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 加工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胶靴和手套、口罩等劳保用品,避免药雾吸入或接触人体,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加工后及时清洗手、脸部和裸露部位皮肤。 2. 该物质发生火灾时请使用二氧化碳、化学干粉泡沫或水做为灭火剂。不慎遗洒时,立即清扫并将固体洒落物转移至合适容器以备回收或作废弃物处理。注意不要让泄漏物质和清洗物流入下水道和开放水体。本品不具可燃性。 3. 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包装物。 4. 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立即将患者转移至清新空气处。 本品无特效解毒药,若误服、中毒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应及时送医院就医诊治。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2. 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3. 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泄漏、不倒塌、不损坏,防高温曝晒、防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