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螨酮PD20097398
- 登记证号
- PD20097398
- 农药名称
- 噻螨酮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0-27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螨酮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本品对成螨无作用,要掌握在成螨虫口较低时或比其它杀螨稍早些使用效果更佳;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1.本品为噻唑烷酮类杀螨剂,对植物表皮层有穿透作用,但无内吸传导作用。2.本品对害螨具有杀卵、杀幼若螨的特性,对接触到药液的雌成虫所产的卵具有抑制孵化的作用。3.该药属非感温型杀螨剂,在高温或低温时使用的效果无显著差异。4.残效期较长。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对天敌、蜜蜂及扑食螨影响很小5.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6.不宜和似除虫菊酯、二嗪磷、钾噻硫磷混用。7.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有轻微刺激。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