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唑醇PD20160847
- 登记证号
- PD20160847
- 农药名称
- 己唑醇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龙源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7-26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己唑醇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40-5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水稻纹枯叶病病害发生初期进行防治,间隔7-10天左右视病情必要时进行第二次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活性较高的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可对三唑酮产生抗性的病菌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同时对作物的生长具有一定的刺激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水稻纹枯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对水稻的生长无不良影响,对天敌和非靶标植物安全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水稻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4次。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在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使用时如出现头晕、呕吐等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施药,离开施药场所,移至空气流通处,严重时,应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1、皮肤接触:脱去被污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如需要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建议使用活性炭和泻药处理。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