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甲环唑PD20160834
- 登记证号
- PD20160834
- 农药名称
- 苯醚甲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种衣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京高正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7-26
- 批准日期
- 30克/升
- 备注
- 2024年6月11日,增加大豆根腐病。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3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豆 | 根腐病 | 300-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小麦 | 全蚀病 | 500-667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本品在小麦或大豆播种前按推荐用药量用水稀释后将药浆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播种。2.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
苯醚甲环唑为甾醇脱甲基抑制剂,抑制细胞膜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阻碍真菌生长,具有内吸、预防、治疗作用,可被叶片吸收并向顶部传导,可用于防治小麦全蚀病和大豆根腐病。
1.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和食品。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