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PD20160824
- 登记证号
- PD20160824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7-26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炭疽病 | 600-8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苹果树炭疽病发生初期施药,间隔10~20天,施药时应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咪唑类杀菌剂,可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并具有一定的传导性,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苹果树炭疽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对苹果树较安全。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鸟类、鱼类、水蚤、藻类、赤眼蜂毒性高,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鸟、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不慎误服: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