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草胺PD20097399
- 登记证号
- PD20097399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0-29
- 批准日期
- 6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草胺6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83-142毫升/亩 | 毒土法 |
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水稻移栽后5-7天,(缓苗后)施药。每亩20公斤细土或细砂均匀拌和后撒施。用药量可根据不同地区、气温差别、水稻品种、秧苗大小、土质、杂草多少和种类酌情确定。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丁草胺在土壤中稳定性小,对光稳定,能被土壤微生物分解。持效期30-40天,对下茬作物安全。
[1]水稻移栽田施药要有3-5厘米水层,并维持5-7天,然后按正常田间管理。 [2]丁草胺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因此必须掌握在杂草1叶1心期以前使用,水层不能淹过秧苗心叶,如遇暴雨应及时排水,否则易产生药害。 [3]施药务求均匀,漏水田不要用,病苗、弱苗不要用。在整地后立即施药。 [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养鱼稻田勿用药。 [6]施药时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要集中处理。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应注意防护,若不慎接触药液,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中毒症状表现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中毒须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防止温度过低,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运输过程中确保包装完好。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要集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