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矿物油PD20110760
- 登记证号
- PD20110760
- 农药名称
- 阿维·矿物油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4.5%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喷得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7-25
- 批准日期
- 24.5%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矿物油24.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春季始盛发期,平均每叶有螨约2-4头时开始施药,注意喷雾均匀,作物正反叶面及果实表面都要湿透,视螨害发生情况,确定用药次数。 2、本品全株喷施,施药量以叶片、果实湿润,稍有药滴下淌为度。 3、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由大环内酯类农药加矿物油复配而成的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性,生物活性较高,主要用于柑橘树红蜘蛛的防治。
1、本品在柑橘对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7、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