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甲环唑PD20110749
- 登记证号
- PD20110749
- 农药名称
- 苯醚甲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双星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7-25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葱 | 紫斑病 | 60-80克/亩 | 喷雾 |
| 梨树 | 黑星病 | 6000-7000倍液 | 喷雾 |
| 番茄 | 早疫病 | 67-100克/亩 | 喷雾 |
| 芹菜 | 斑枯病 | 35-45克/亩 | 喷雾 |
| 苦瓜 | 白粉病 | 70-100克/亩 | 喷雾 |
| 蒜薹(贮藏期) | 叶斑病 | 1000-2000倍液 | 浸梢 |
| 金银花 | 白粉病 | 稀释600-800倍 | 喷雾 |
1、防治番茄早疫病,按推荐剂量,叶片发病初期,用足够的稀释药液全株叶部喷雾,可每隔 7-10 天连喷三次。梨树黑星病发生初期用药,按推荐剂量兑水进行叶面喷雾,稍有药滴下淌为度,可每隔 10 天连喷 4 次。防治芹菜斑枯病、苦瓜白粉病,发生初期用药,均匀喷雾,可间隔 7-10 天连用 3 次。防治金银花白粉病,在金银花白粉病发生初期喷雾,间隔 7~10 天,连用2次。2、大风或预计 1 小时内降雨和采花期,请勿施药。3、本品在番茄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梨树上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芹菜上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苦瓜上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金银花上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
本品是一种三唑类内吸性杀菌剂。药液喷施后可迅速被作物完全吸收,并传送到植物各部位。
[1]本品不可与呈强酸、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2]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施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残液及器具洗涤水切忌污染鱼塘、水池及水源。 [4]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 中毒急救: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严重者送医就诊。 2、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 3、如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避免在低于10℃和高于30℃保存。避免任何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