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097485
- 登记证号
- PD20097485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2
- 批准日期
- 2%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含量:2.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33-65克/亩 | 喷雾 |
1.在害虫卵孵化盛期、二龄幼虫前使用防效较好。 2.使用时严格掌握用药时间,以达到良好的防治效果。
本品是一种低毒杀虫剂,通过抑制害虫运动神经内氨基丁酸传递,使害虫几小时迅速麻痹、拒食、缓慢或不动。对害虫有触杀和胃毒作用,7天后形成第二次杀虫高峰,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棉花上的鳞翅目害虫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效。
1.安全间隔期:棉花14天,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鸟中等毒、对鱼高毒,对蜜蜂高毒,对蚕高风险,施药时请远离蜂源、桑园施药,在作物的开花期禁用。施药时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避免污染水源和鱼塘。桑园蚕室附近禁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1.误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如误服,请立即引吐(清醒时)送医院,就医治疗。 2.可对病人使用麻黄素或吐根糖浆,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2.运输时注意防火、日晒、雨淋。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含量: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