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氰·矿物油PD20110742
- 登记证号
- PD20110742
- 农药名称
- 甲氰·矿物油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5%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喷得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7-18
- 批准日期
- 6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氰菊酯0.5%
矿物油6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蚜虫 | 20-28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蚜虫盛发期间施药,注意均匀透彻喷雾,虫害严重时,间隔7-10施一次药,可连续施药2-3次。 2、大风或大雨天气请勿施药。
本品是由矿物油与菊酯类农药甲氰菊酯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渗透性较好,可堵塞害虫气孔而起到杀虫效果,主要用于棉花蚜虫的防治。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5、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佩戴手套与口罩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与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8、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乏力、恶心、食欲不振、思睡或烦躁不安。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反复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而后根据病情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