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唑PD20097497
- 登记证号
- PD20097497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玉成生化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2
- 批准日期
- 7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25-33.3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稻瘟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病情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一种三唑类杀菌剂,具有内吸和保护作用,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效。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4.防治穗颈瘟,第一次施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盛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避免污染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