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菜宁PD20110736
- 登记证号
- PD20110736
- 农药名称
- 甜菜宁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7%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东风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7-18
- 批准日期
- 9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甜菜宁9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外观为白色粉状晶体,为低毒、选择性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本品在酸性水溶液中稳定,在碱性介质中易水解。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开起本品包装时操作人员应穿戴面罩、乳胶手套、防毒渗透工作服。使用过的包装袋不可乱弃,应妥善处理,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 2、在使用本品时应避免靠近或接触酸、碱性介质,以免本品在酸、碱介质中水解。 3、不慎着火,应立即切断火源,应用干粉、泡沫灭火器或砂土灭火;或拨打火警电话求救,消防人员须穿戴防毒面具与防护服。 4、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尽量避免接触此药。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万一泄漏应隔离泄漏污染区。应急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好防护服,小心将泄漏物转移到安全场所,用水刷洗污染区,洗涤废水应在指定地方妥善处理。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使用时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如由口鼻吸入应立即转入空气清新处;如误服应及时携此标签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