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PD20110735
- 登记证号
- PD20110735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佛山市盈辉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7-11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2022年04月02日,变更原持有人广东省佛山市盈辉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5%
丙环唑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15-25克/亩 | 喷雾 |
1、本品在病害虫发生初期施用,施用本品时采用叶面喷施,注意叶片正反两面都要均匀喷施到。 2、使用本品时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两次。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由两种杀菌有效成分混配而成,可被作物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很快地作用在作物体上向上传导,可有效防治水稻纹枯病。
1、本品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安全间隔期为21天,北方每季最多使用1次,南方每季最多使用2次。 4、施药时穿长衣裤、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中毒症状: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 中毒急救:1、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 2、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送医就诊,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存放于干燥、阴凉、通风处,避免在-10℃下贮存,避免阳光照射。 2、贮存时勿与食品、饲料、饮料和种子等物质同贮同运,远离火源、避免儿童接触并加锁。 3、搬运或者运输时要轻搬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