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蚊花露水WP20110171
- 登记证号
- WP20110171
- 农药名称
- 驱蚊花露水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驱蚊花露水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成都丽雅嘉化妆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7-7
- 批准日期
- 4.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驱蚊酯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涂抹 |
有效驱蚊:直接涂抹与肌肤暴露部位即可避免蚊子叮咬,有效驱蚊长达6小时。
本品是一种有效防止蚊子的产品,使用后,能达到驱蚊避蚊子的目的。
1、请避免触及眼部皮肤,如不慎入眼,请用大量水冲洗。 2、有严重皮炎及皮肤破损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 3、请避火使用,本品忌食,远离儿童。
如不慎服用请大量饮水,并及时携标签就医。
勿与食品、种子、饲料、饮料、粮食及易燃易爆品共贮共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阴凉、干燥处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