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高氯氟PD20097557
- 登记证号
- PD20097557
- 农药名称
- 阿维·高氯氟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7%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利时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2
- 批准日期
- 1.7%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高效氯氟氰菊酯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20-30克/亩 | 喷雾 |
于害虫幼虫期或盛发初期施药为宜。均匀喷雾,以叶面充分润湿而未有液滴流下为宜。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本品乳化效果较好,植物亲和性较高。 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击倒力较强。 可延缓害虫抗药性的产生。
1.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好口罩等。 2.本品对鱼、蚕、蜜蜂高毒,勿在鱼池、桑园和花期附近使用。 3.本品勿在蔬菜留种开花时施用。 4.勿与碱性物质混用。 5.禁止在池塘、水源清洗施药器具。 6.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它用。
1.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误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切勿催吐,及时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运输,远离儿童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