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110704
- 登记证号
- PD20110704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囊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焱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7-5
- 批准日期
- 2%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蔷薇科观赏花卉 | 红蜘蛛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在红蜘蛛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用药,喷雾要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渗透作用,施药后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渗透到作物叶背面,杀死隐藏在背面的害虫。速效性较好,对蔷薇科观赏花卉红蜘蛛具有较好防效。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穿防护服、戴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工作中或工作后若感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称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是其他原因应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立即请医生诊治。接触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