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胍·乙酸铜PD20097587
- 登记证号
- PD20097587
- 农药名称
- 吗胍·乙酸铜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绿士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2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盐酸吗啉胍16%
乙酸铜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烟草 | 病毒病 | 167-250克/亩 | 喷雾 |
| 番茄 | 病毒病 | 167-25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用于病毒病,于苗期、缓苗后各喷一次,注意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番茄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最多使用3次;在烟草上的安全间隔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本品是一种低毒病毒防治剂,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用于防治番茄和烟草的病毒病。
1.使用时严格按照登记剂量,否则易产生药害,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施药前请搅拌均匀,充分溶解。喷药水量要足,应全株均匀覆盖。4.避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皮肤接触: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 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 发生吸入:立即脱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地方,请医生诊治。 4. 误服: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远离儿童,并应上锁保存。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