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甲环唑PD20097600
- 登记证号
- PD20097600
- 农药名称
- 苯醚甲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2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香蕉 | 叶斑病 | 2000-3000倍液 | 喷雾 |
1、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均匀喷雾,隔15天再喷一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内吸性杀菌剂,对叶斑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42天。 5、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
1.皮肤接触本品,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 2.眼睛溅药,请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然后请医生治疗; 3.误服,反复使用医用活性炭和大量清水,并送医就诊。 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