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甲环唑PD20142311
- 登记证号
- PD20142311
- 农药名称
- 苯醚甲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种衣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驻马店锦绣之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2
- 批准日期
- 3%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锦绣之星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全蚀病 | 药种比1﹕143-200 | 种子包衣 |
用本品500-700毫升对100千克小麦种进行拌种后放置于通风阴凉避光处晾干后播种。
本品为内吸传导性杀菌剂,用做种子处理可防治小麦全蚀病。
1. 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 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在操作期间应注意劳动防护。 3. 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混放。 经处理的种子不得用于喂牲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 4. 处理的种子在播种后必须盖土。严禁禽畜进入。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5 .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群蜂的 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切忌污染鱼塘、水池及水源。 6. 勿将剩余药液、清理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及废弃 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 避免孕妇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者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 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不慎溅入眼睛: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以上。 不慎误服:无专用解毒 剂,对症治疗。 不慎接触皮肤:立即脱去污染衣着,用肥皂水及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的 皮肤、头发、指甲等。 不慎吸入:立即移到新鲜空气处,并就医。
1.应贮存于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 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