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畏·草甘膦PD20211082
- 登记证号
- PD20211082
- 农药名称
- 麦畏·草甘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8%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7-1
- 批准日期
- 35.8%
- 备注
- 草甘膦二甲铵盐38%,麦草畏二甲铵盐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麦草畏5.8%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140-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施药的最佳时期为杂草的营养生长旺盛期。2.选择晴好天气,按防治作物、用药量、使用方法、根据杂草的株高,调节喷头高度,喷雾时勿接触作物绿色部分,以免产生药害。 3.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应酌情补喷。
麦草畏属于苯氧羧酸类除草剂,草甘膦属于有机磷类,广谱灭生性除草剂。本产品为麦草畏和草甘膦的混配制剂,具有内吸传导作用,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1.本品已含有助剂,喷施时不必再加入助剂。 2.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混浊水,以免降低药效。 3.在异常情况条件下或推广使用,需请当地植保人员予以指导。 4.施用本品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 5.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6.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7.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8.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使用时避免接触。误吞本品,立即催吐;若摄入量大,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并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堆放方式应符合安全、搬运方便的原则;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储存和使用时,应尽量使用塑 料容器,在装卸、运输时应轻拿轻放。
草甘膦二甲铵盐38%,麦草畏二甲铵盐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