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唑醚菌酯·噻虫胺PD20211040
- 登记证号
- PD20211040
- 农药名称
- 吡唑醚菌酯·噻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菌剂
- 剂型
- 种子处理微囊悬浮-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1%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德浩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7-1
- 批准日期
- 1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唑醚菌酯1%
噻虫胺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 | 根腐病 | 1100-15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拌种 |
| 花生 | 蛴螬 | 1100-15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拌种 |
本品应在花生播种前拌种;配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二元复配产品。噻虫胺是一种新烟碱类杀虫剂,用于种子处理,可被作物根迅速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吡唑醚菌酯为广谱杀菌剂,为线粒体呼吸抑制剂,具有保护、治疗、叶片渗透传导作用。本品对花生蛴螬、根腐病有较好防效。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在拌种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2.配药和拌种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面罩,防渗手套,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等防护用具。3.拌种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4.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5.播种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6.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播种、施药后立即覆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7.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