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节胺PD20211032
- 登记证号
- PD20211032
- 农药名称
- 氟节胺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7-1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2年10月9日,增加棉花调节生长。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节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控梢 | 2000-4000倍液 | 喷雾 |
| 棉花 | 调节生长 | 30-40克/亩 | 喷雾 |
1.在柑橘树春梢老熟夏稍未抽时期,施药1次;棉花打顶前5天施药1次,间隔20天后再施药1次,共施药2次。兑水量30—50公斤/亩,或根据田间实际用水,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收获期,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本品具有接触兼局部内吸活性,能抑制侧芽生长,主要影响植物体内酶系统功能,增加叶绿素与蛋白质含量。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对鱼、藻毒性高;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不可使用最外围桑树上的叶片饲喂家蚕。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安全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和种子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