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097671
- 登记证号
- PD20097671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3.5%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省佳木斯兴宇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3
- 批准日期
- 83.5%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95%。 2023年7月23日,变更原有效成分含量79.1%。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83.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对鳞翅目害虫幼虫的活性高,主要作用方式是胃毒作用,并兼有一定的触杀作用,不具有杀卵功能。作用机理是增强神经递质如谷氨酸和γ-氨基丁酸的作用,从而使大量的氯离子进入神经细胞,使细胞功能丧失,扰乱神经传导,幼虫在接触药剂后很快停止取食,发生不可逆转的麻痹。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用手直接开启包装;用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用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包装及废弃物用溶剂清洗后高温焚烧。2.本品对鸟中等毒、对鱼高毒,对蜜蜂高毒,对蚕高风险,避免污染水源和鱼塘。3.本品虽为不易燃烧的晶体粉末,但应远离火源以防成分降解。4.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进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5.清洗防护衣、药械等,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水系,不要污染食物和饲料。6.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不得作他用,不能污染环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方法:1.如误服,请立即送医院,就医治疗。2.误入眼睛和皮肤立刻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3.携此标签将病人立即引吐并对病人使用麻黄素或吐根糖浆,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2.运输时注意防火、日晒、雨淋,严格按照《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进行运输。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