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醚脲PD20210999
- 登记证号
- PD20210999
- 农药名称
- 丁醚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7-1
- 批准日期
- 9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醚脲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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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是一种新型硫脲类杀虫剂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和熏蒸作用,同时具备一定的杀卵效果。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接触本品应穿防护衣服和戴手套、防毒口罩等,避免吸入药剂。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结束后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分。 2.加工车间应保持通风、清洁整齐,注意防火,防止泄漏,防尘。 3.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竖警告标志,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 4.万一着火,用泡沫、干粉、砂土等灭火。消防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具。 5.本品对水生生物剧毒,禁止在鱼塘及水域周围使用或清洗加工或用药器具。 6.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包装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做他用。
1.接触皮肤: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 2.溅入眼晴,翻开眼睑,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吸入,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通风。 4.误服,应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或热源;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存放;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