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高氯PD20097700
- 登记证号
- PD20097700
- 农药名称
- 阿维·高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红土地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3
- 批准日期
- 1.8%
中等毒(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3%
高效氯氰菊酯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30-55毫升/亩 | 喷雾 |
1、在小菜蛾低龄幼虫高峰施药,注意喷雾均匀透彻。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新型复配农药,对害虫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具有速效等优点。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2、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施药时穿戴防护服、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4、本品对鱼类、蜜蜂、蚕桑敏感,使用中不可污染水域及养蜂、蚕场地。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昏迷、休克。 不慎吸入,将病人移到空气新鲜处。如皮肤接触,应用肥皂和水洗涤沾有药液的部位,如溅入眼中,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若误服切勿催吐。若医生判断是阿维菌素中毒,可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解毒或根据中毒症状进行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