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硫菌灵PD91106-9
- 登记证号
- PD91106-9
- 农药名称
- 甲基硫菌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秦丰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6-27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赤霉病 | 100-140克/亩 | 喷雾 |
| 梨树 | 黑星病 | 1111-1389倍液 | 喷雾 |
| 水稻 | 稻瘟病 | 140-20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纹枯病 | 140-200克/亩 | 喷雾 |
| 瓜类 | 白粉病 | 45-67.5克/亩 | 喷雾 |
| 甘薯 | 黑斑病 | 1111-1389倍液 | 浸薯块 |
| 番茄 | 叶霉病 | 50-75克/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700倍 | 喷雾 |
1.在病害发生前或发生初期开始喷药防治。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3.安全间隔期:番茄3天,黄瓜3天,梨树和苹果树14天,水稻30天,小麦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番茄1次,黄瓜1-5次,梨树和苹果树2次,水稻3次,小麦1次。
1.本品属苯并咪唑类、内吸杀菌剂,能防治多种作物多种病害,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 2.本品在植物体内转化为多菌灵,干扰病菌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
1. 接触本品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穿好防护衣服,工作时不要饮水、吸烟和吃东西,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 2. 本品不能与含铜农药等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3. 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4. 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无全身中毒报道,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 2.用肥皂和清水洗皮肤,用大量水冲洗眼睛后仍有刺痛感觉,须进行眼科专门治疗; 3.如误食引起中毒,应催吐、洗胃,减少胃肠的吸收,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食品、饲料和明火。 2.运输时单独运输,避免和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3.运输和装卸时防雨淋、防污染,注意安全。 4.远离儿童,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